关于填报档案基本情况登记表的通知
各企业:
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管理,了解各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,现将
《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按登记表的项目认真填写,加盖公章后,于2009
年7月10日前报送到牡丹江市档案局行政执法科。
联系人:刘慧英
联系电话:6171097
附件:企业档案工作情况登记表
牡丹江市档案局
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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